自由貿易園區
(Free Trade
Zone,簡稱FTZ)是指在貿易和投資等方面比世貿組織有關規定更加優惠的貿易安排;在主權國家或地區的關境以外,劃出特定的區域,準許外國商品豁免關稅自由進出。實質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關稅隔離區。狹義僅指提供區內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貨物的進口豁免關稅的地區,類似出口加工區。
廣義還包括自由港和轉口貿易區。
2013年9月27日,國務院批復成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2014年12月26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設立廣東、天津、福建三個自貿區,并擴展
上海自貿區的實施范圍。
2015年4月20日,國務院批復成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
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3個自貿區,并擴展中國(上海)自由
貿易試驗區實施范圍。
2016年8月31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設立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
、陜西7個自貿區。
2017年3月31日,國務院批復成立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浙江)自
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
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陜西)自由貿
易試驗區7個自貿區。
至此,中國形成"1+3+7"共計11個自貿區的格局。
世界自由貿易大會于2016年11月5日在中國澳門召開。 本屆大會的主題是:中國
自由貿易區戰略下的"一帶一路"合作機會。
自由貿易園區(FTZ,FreeTradeZone)指在某一國或地區境內建立的實行特殊優惠稅
收和特殊監管政策的小塊特定區域。
自由貿易園區是自主性的開放措施,由單方自主給予優惠政策,不需要與相關國家
和單獨關稅區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定。我國的經濟特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
保稅港、經濟技術開放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特殊經濟功能區都具有自
由貿易園區的某些或全部特征,故屬于自由貿易園區的范疇。
自由貿易區(FTA,FreeTradeArea)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單獨關稅區通過簽
訂協定,在世貿組織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分階段取消絕大部
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改善服務和投資的市場準入條件,從而實現貿易和投
資自由化。
自由貿易區所涵蓋的范圍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所有成員的全部關稅領土(我方關稅
領土不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而非其中的某一部分。自由貿易區相關國家和單
獨關稅區必須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中國—瑞士自由
貿易區等都屬于國與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區。
廣義還包括自由港和轉口貿易區。
2013年9月27日,國務院批復成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2014年12月26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設立廣東、天津、福建三個自貿區,并擴展
上海自貿區的實施范圍。
2015年4月20日,國務院批復成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
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3個自貿區,并擴展中國(上海)自由
貿易試驗區實施范圍。
2016年8月31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設立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
、陜西7個自貿區。
2017年3月31日,國務院批復成立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浙江)自
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
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陜西)自由貿
易試驗區7個自貿區。
至此,中國形成"1+3+7"共計11個自貿區的格局。
世界自由貿易大會于2016年11月5日在中國澳門召開。 本屆大會的主題是:中國
自由貿易區戰略下的"一帶一路"合作機會。
自由貿易園區(FTZ,FreeTradeZone)指在某一國或地區境內建立的實行特殊優惠稅
收和特殊監管政策的小塊特定區域。
自由貿易園區是自主性的開放措施,由單方自主給予優惠政策,不需要與相關國家
和單獨關稅區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定。我國的經濟特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
保稅港、經濟技術開放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特殊經濟功能區都具有自
由貿易園區的某些或全部特征,故屬于自由貿易園區的范疇。
自由貿易區(FTA,FreeTradeArea)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單獨關稅區通過簽
訂協定,在世貿組織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分階段取消絕大部
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改善服務和投資的市場準入條件,從而實現貿易和投
資自由化。
自由貿易區所涵蓋的范圍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所有成員的全部關稅領土(我方關稅
領土不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而非其中的某一部分。自由貿易區相關國家和單
獨關稅區必須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中國—瑞士自由
貿易區等都屬于國與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區。